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8814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 作者:
  • 时间:2019-04-11
  • 来源:保卫科(综治办)

 

各系(部)处(室):

现将《新葡的京集团8814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葡的京集团8814总务处

2019年3月10日

 

   新葡的京集团8814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为保障广大师生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教学秩序,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确保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性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教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传染病防、控、治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内疫情传播。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组

 长:蒲思雄(党委书记)

副组长:买尼沙木·亚生(党委副书记、院长)

 员:邱明科(党委委员、副院长)

杨志强(党委委员、纺织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吴德银(党委委员、副院长〈浙江援疆〉)

 蓓(党委委员、组织部长〈人事处长〉)

罗文伟(党委委员、副院长)

依明·米吉提(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安防(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长)

  田建苏(副院长)

        各系(部)处(室)党政主要负责人

工作指挥组具体职责为:

1、指挥有关部门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

3、根据需要决定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决定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5、对学院的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6、组织专家对传染病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在第一时间内决定是否启动该应急预案。

7、向上级有关机构及时报告传染病事件信息与处置情况。

(二)建立健全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党政办

  长:徐永希(党政办主任)

 员:孙晓燕、李亚敏、朱友娟、彭大林

   2、疫情防控组:总务处

  长:雷洪柱(总务处处长)

 员:童彩霞、王玉梅、哈力旦·阿布拉

   3、物资保障组:资产办

组  长:孙君(资产办主任)

 员:王晓忠、李洋、刘书阅

   4、法制宣传组:宣传部

  长:刘威(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员:唐斐舒、屠秀蕊、张雪婷

   5、学生管理组:学生处

  长:马云军(学生处处长)

 员:张真、艾尼瓦尔·吾守尔、马若蕾

   6、安全保卫组:保卫科

  长:马建兵(保卫科科长)

 员:杨杰、王瑞莲、阿布来提·米吉提

   工作小组具体职责:

1、综合协调组设在学院党政办

1)承办和指导全校防治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兄弟院校的联系沟通。督查领导小组部署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做好防治工作信访,案件查办工作。

3)收集和管理学院传染病防治工作信息,编报有关信息及工作简报。

4)防治工作情况资料汇总整理、归档。

2、疫情防控组设在总务处

1)指导和协调学院传染病防治工作,了解、掌握全校疫情动态和防治进展情况。

2)督查学院传染病防治预案中多项措施的落实,指导各有关部门疫情预防控制工作。

3)组织制定、落实防治工作的医疗技术方案。

4)制定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的消毒技术方案。

5)联系定点诊疗医院,组织协调病人诊断、防治工作。

6)协调、指导实施隔离的现场控制措施。

3、物资保障组设在学院资产办

1)组织防治物资的采购,发放和储备。

2)负责隔离点人员的食品供应。

3)协调开展防治期间物资质量和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4、法制宣传组设在宣传部

1)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2)依法规范管理疫情通报和信息发布。

3)报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先进事迹,编发各类宣传资料。

5、学生管理组设在学生处

1)协调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

2)掌握和管理学生请假和缺课情况,并进行每日编报。

3)协调学院学生在实习点实习过程中的防治工作。

4)负责学生节假日离校,返校的健康表发放及收集管理工作。

5)配合医务室做好宿舍定期或不定期的疾病预防及消毒工作。

6、安全保卫组(设在保卫科

1)加强校园的安全防范,负责师生进出校门的验证和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校门。

2)负责隔离点的警卫工作。

(三)各系(部)处(室)分别成立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小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部门的传染病事件应急工作。

三、日常工作措施

学院尚未发生传染病事件时,采取以下日常工作措施:

1、法制宣传组负责,各部门配合,通过校园网、院刊院报、校园广播等院内新闻媒体,加强卫生知识、防病防毒知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学生处、体育系牵头,各系组织学生开展小型多样的户外锻炼,并教育学生注意均衡饮食,提高免疫力。

3、做好校园卫生,各部门每周对室内外进行一次大扫除;学生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和检查。

4、疫情防控组负责做好教室、图书馆、活动区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卫生工作,各部门所属公共场所由本部门负责;定期检查重点地区的消毒及医学观察区的准备情况,确保预案启动时能及时投入使用;医务室做好随时迎接传染病事件病人的接诊工作,并进行相关的登记备案和动态监测工作,对传染病的爆发动态和新型传染病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作出预警。

5、物资保障组要储备一定的消毒药品、预防器材等,做到有备无患。

四、应急工作措施

学校发生传染病事件时,根据疫情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防控组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立即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加强重点系部、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医务人员严格按要求戴口罩,着工作服及做好隔离保护措施,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对确诊患者活动的相关区域及环境进行“终末消毒”;立即隔离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按要求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法制宣传组负责在校园网、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等校内新闻媒体上及时通报学校采取的预防措施,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学校每日疫情(含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保持信息透明度,避免因师生猜疑而引起恐慌;组织部、学生处配合宣传组分别向全院教职工、学生分发预防知识材料,并举办相关疾病知识讲座。

3、安全保卫组严格把关,凭证进出校园。学生、教职工和外聘人员一律凭证进出学院,在校施工人员及其他外来服务人员到学院保卫科办理临时出入证;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严格登记方可入内。

4、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正在联系工作的毕业班学生,暂不到疫区联系工作或参加面试,可通过网络进行联系。

5、全体人员暂不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实行请假制度:学生必须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经班主任逐级上报批准备案后方可外出;教职工经所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指挥组办公室备案方能出行;外来务工人员需经保卫科审查,报指挥组办公室批准方能离开。离校人员返校后必须在医务室登记,经隔离医学观察确认未感染后,方可进入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学院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对教职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外来务工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一律不得再返校。

6、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校外人员,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家庭住址在疫区的学生情况,并进行登记;疫区的师生亲友不得来校。

7、疫情防控组进一步检修完善各食堂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和肥皂,食堂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并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每日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办公区域、实验室等地进行消毒。

五、结束响应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经学院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研究报学院维护稳定与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响应结束。

六、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学院设立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各部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立即向学院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办公室进行报告,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涉及人数,造成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等。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指挥组,同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漏报。

(三)学院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负责院内媒体有关信息的审核、发布。除经学院领导批准和地区疾控中心同意公布的信息外,院内各媒体不得随意对外传播、发布关于传染病事件的信息。   

七、责任落实

各工作小组在指挥组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不发生校内疫情传播。如发现隐瞒、迟报、谎报、漏报或失职导致疫情扩散,将对相关部门和个人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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