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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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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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学院2013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自治区质量工程项目原则上在院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申报、推荐,已被评为自治区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
各系部申报的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不能超过1个;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不申报;且各系部不得同时向自治区申请同一专业及课程质量工程项目。
三、工作要求
1、具体申报内容、条件及材料参照自治区《关于实施职业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的意见》(新职领办字[2012]24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度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2〕20号)执行。相关文件通知请登录“新疆教育信息网”文件公告下载。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专业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等,请于4月10日前报教务处。
联系人:欧阳勤雒恒
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务处
2013年3月21日